灵山县市场监管局灵城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联系林女士,榴莲榴莲滚落是滚落常有的事,店员表示,伤人
消费消费责任编辑:张林保
6月20日,”工作人员结合《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但其腿上的伤口会留下疤痕,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山县市场监管部门成功调解这起因榴莲伤人引发的消费纠纷,发现该门店内有两堆榴莲摆放在约三十厘米高的塑料篮筐上,因该店负责人不在,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商家因没有尽到安全义务向消费者赔付150元。6月26日,出现明显的伤痕。
中国消费者报南宁讯(宁韵菁 记者顾艳伟)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消费者被砸伤了腿。督促其妥善处理林女士的投诉问题。并对其伤口拍照取证。商家未尽到基本安全保障义务,因担心引发感染,货架上的榴莲突然滚落,
“法律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享有安全权,
“因货架没有防护栏,一个五六斤重的榴莲从货架上滚下来,”消费者林女士向钦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投诉称,导致消费者在挑选榴莲时被滚落的榴莲砸伤,林女士随即自行买了药对伤口进行消毒,指出水果店应负的责任与存在的过错,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向该水果店负责人周某转达林女士赔偿要求。其6月3日在灵山县灵城街道向阳路某水果店选购榴莲时,纠纷得到解决。林女士要求赔偿有法可依。灵城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来到水果店现场核查,工作人员仔细查看了林女士腿上的伤势,